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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低压开关设备不合格被罚款

  记者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获悉,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低压开关设备,被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顺)质监罚字〔2017〕76号。

  决定书显示,2017年10月26日,北京市顺义区质监局接北京市质监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检验报告转办单》京质监转字[2017]第(C77号)。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低压开关设备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所抽样品经北京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该批不合格的低压开关设备共生产2台,抽样用2套(其中备样1台),未进行销售。成本价为1947.24元/台,出厂价为3500元/台。货值金额是7000元。无违法所得。

  2017年12月18日,北京市顺义区质监局依法向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京(顺)质监罚告字[2017]7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认其违法事实,表明无陈述申辩。

  北京市顺义区质监局认为,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以及第三十二项的规定。北京市顺义区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动力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低压开关设备,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低压开关设备2台(含备样);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3700元。